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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个人 / 企业 / 个人全生命周期 / 企业全生命周期 / 营商环境 /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委书记、局长 徐宏伟解读《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工作的实施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委书记、局长 徐宏伟解读《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13 11:32
来源:东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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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我县企业挂牌上市扶持力度,鼓励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精准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并实现直接融资,支持和引导更多优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新机遇实施转型升级、做优做强,更好地推动东至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228号);

2.《关于<安徽省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省级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皖财金便函20202号);

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池政202224号)。

三、文件起草

2022年《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池政〔202224号)发布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我县发展实际,聚集金融资本发力方向,涵养汇聚金融资本活水,着力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着力增加上市(挂牌)企业数量,着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我局参照上级文件,起草了《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工作的实施办法》(初稿),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并积极建言献策。现场征集具体意见,梳理汇总后形成有效修改意见并予以采纳。我局就进一步强化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梯队化培育机制、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培育措施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政策保障资金奖补具体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办法(送审稿)》。20221117日,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直接融资工作的实施办法》(送审)。文件定稿后,于2023113日印发正式文件。

四、目标任务

《实施办法》确定,原则上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主要目标任务:

1.聚集金融资本发力方向,涵养汇聚金融资本活水,着力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着力增加上市(挂牌)企业数量,着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力争到2025年末,全县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达3家、争取4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达到4家、争取6家,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四板”)挂牌企业达40家。“十四五”直接融资累计30亿元,其中股权融资不低于20亿元。

2.加大资金奖补力度。对成功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上市的企业,在省、市财政奖补基础上再由县财政分阶段给予企业奖励。

五、主要措施

1、规定了本次直接融资的主要目标、达成年限及主要融资方式;

2、强化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梯队化培育机制。

3、强化工作调度机制,着力解决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进程中遇到的难题。

4、完善了政策保障资金奖补具体实施细则。

5、明确了不再符合奖补政策企业及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甚至构成犯罪的情形的企业资金追回要求及惩戒方案。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实施办法》宣传和执行力度。

2、强化绩效考核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压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推进企业直接融资的主体责任。

3、强化宣传和培训引导机制。开展业务培训,推广企业挂牌上市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利用直接融资推动企业发展的成功范例,充分调动企业挂牌上市的积极性,着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得县内更多企业了解和掌握直接融资业务流程及奖补申请方式。

4、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办事流程。

七、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县财政局

解 读 人:县财政(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委书记、局长 徐宏伟

    联系电话:0566-702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