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东至县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农民 / 置业 / 财政、金融、审计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乡村振兴 |
名称: | 《东至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主动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皖财农〔2021〕42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给予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进行补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此项补贴工作主要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方案,按照时间要求,及时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补贴资金。
四、工作目标和任务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补贴资金。
五、创新举措
(一)规范补贴发放程序。按照“据实申报、村组审核公示、乡镇核查统计公示、县级汇总复核”程序,逐级审核后报县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二)加强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严格对照补贴要求和标准,核准核实好补贴面积,对于不符合补贴依据的面积,严格清理核减。
(三)严格把握重点环节。做好公开公示和面积复核等各项工作。利用当地电子字幕、手机短信、广播、报刊或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下一步我县将针对补贴发放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改正,总结经验,为下年度补贴发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县财政局
解读人:财政(国资)农业科刘秀珍
电话:0566-7015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