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后,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事项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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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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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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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332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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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529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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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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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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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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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人社综合窗口 )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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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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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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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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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3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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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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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21564995795340020143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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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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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21564995795340020143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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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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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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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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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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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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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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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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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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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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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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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东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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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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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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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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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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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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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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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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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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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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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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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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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管辖区域和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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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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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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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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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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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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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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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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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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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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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人社综合窗口 )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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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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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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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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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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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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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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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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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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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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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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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529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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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332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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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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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
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
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
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
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
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
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
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
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
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
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第七条: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
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四)监
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五)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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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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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 查看 | |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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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卢瑛/杨龙洲 | 受理岗 | 决定对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是否立案。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卢瑛/杨龙洲 | 办结岗 | 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作出调解或仲裁裁决结果。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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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后,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不服仲裁裁决如何救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时效是多久? |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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