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怎么规范填写?
事项名称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实施主体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受理条件 |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56101,0566-3320794,0566-2556103
|
监督电话 |
0566-3321209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办理地点 |
|
||||
预约方式 |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
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
事项名称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基本编码 |
000131004000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事项编码 |
1134182109334584054000131004000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210933458405400013100400002
|
||
法定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理地点 |
|
||||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所属部门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区划 |
东至县
|
||
实施主体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
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
|
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
监督投诉方式 |
0566-3321209
|
咨询方式 |
0566-2556101,0566-3320794,0566-2556103
|
||
年审年检 |
年报
|
||||
设定依据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按示例表格填写。人员身份证件可提交身份证或者社保卡,使用纸质材料提交的,黏贴于申请书。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 查看 | |
经营者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同时提交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者提交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 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经营者提交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 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提交农民身份有关证 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 无 | 查看 |
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 | 无 | 查看 |
经营场所使用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符合属地住所负面清单。 | 查看 | |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王靓/万英权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受理岗 | 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王靓/万英权 |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办结岗 | 办结:制作并送达个体户营业执照,信息公开。 | 无 |
问题 | 解答 |
---|---|
1、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怎么规范填写? |
通过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个体适用底下符合相关经营活动的经营范围。 |
2、个体工商户能否获得优惠?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
3、经营范围后置许可是什么意思? |
经营范围后置许可是指对于应当予以前置审批的商事登记,为了提高商事登记的效率,促进商事活动的迅速开展,采取先行商事登记而后进行理应前置审批的审查。 |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分
2066次
累计评价
2066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