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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来源: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名称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实施主体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档案在我中心保管(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还须是由单位委托我中心人事代理的人员)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3321288
监督电话
0566-5292636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人社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目录子项名称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事项名称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204006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82156499579534002014204006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2156499579534002014204006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人社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所属部门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区划
东至县
实施主体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东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人社综合窗口)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5292636
咨询方式
0566-3321288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 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 括:……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展开
档案在我中心保管(办理因公出国(境)政审还须是由单位委托我中心人事代理的人员)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政审考察表或函调证明介绍信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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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根据法定受理标准,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事项进行受理。 2.办结: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事项进行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路路/陈姝怡 受理岗 受理政审事项
办结 0.5个工作日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路路/陈姝怡 办结岗 通过档案材料进行政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有哪些作用?

1.招聘和录用。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 4.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过程时,通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5.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有哪些?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哪些单位可以查阅档案,如何办理?

1.公安部门、安全部门、检察部门以及公证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2.设有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可查阅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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