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般什么月份开展?
事项名称 |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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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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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①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徽省的中国公民。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③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⑤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⑥除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3年12月31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以外的申请人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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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2556101,0566-2556103,0566-332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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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7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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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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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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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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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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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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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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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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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05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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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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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2174679614864000105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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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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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217467961486400010501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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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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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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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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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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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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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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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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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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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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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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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东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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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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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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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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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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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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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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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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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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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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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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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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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县级: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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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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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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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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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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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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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时间段不固定 启动条件:各市关于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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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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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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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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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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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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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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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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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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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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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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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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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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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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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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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7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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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56101,0566-2556103,0566-332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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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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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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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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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网上申请:电子件;线下窗口申请:原件 | 查看 | |
证件照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3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白底)与网报照片一致。 | 无 | 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系统数据核验不通过,需提供该材料。 | 无 | 查看 |
学历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系统数据核验不通过,需提供该材料。 | 无 | 查看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系统数据核验不通过,需提供该材料。 | 无 | 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该材料。 | 无 | 查看 |
居住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该材料。 | 无 | 查看 |
学生证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该材料。 | 无 | 查看 |
居民身份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持有有效期内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申请的,需提供该材料。 | 无 | 查看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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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 周友德 | 受理岗 | 对申请人申请的事项进行受理。 |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 周友德 | 办结岗 | 办结申请人的申请。 | 无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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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证明出具 |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五条(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jpg |
东至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
机构名称:东至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 办公地址:东至县建设路70号 联系方式:0566-7020520 概 述: 机构名称:池州市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联系方式:0566-2816080 概 述: 机构名称:东至县总医院县中医院院区 办公地址:东至县集贤路(碧桂园小区对面) 联系方式:0566-7016030 概 述: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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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般什么月份开展? |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般一年2次,上半年分4月和6月两个批次开展,下半年10月份开展。具体认定程序和要求请关注“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有关通知。 |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以免体检吗? |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
什么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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