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怎样申报登记 ?
目录清单名称 |
户口登记
|
目录子项名称 |
出生登记
|
||
事项名称 |
国外出生登记
|
基本编码 |
000709105001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事项编码 |
1134182100328686814000709105001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210032868681400070910500101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办理地点 |
|
||||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
所属部门 |
池州市东至县公安局
|
所属区划 |
东至县
|
||
实施主体 |
池州市东至县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www.ahzwfw.gov.cn/)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
监督投诉方式 |
0566-3320786
|
咨询方式 |
0566-3321223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 查看 | |
国外境外婴儿出生证明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线下窗口申报 | 查看 | |
公证后司法翻译件 领事确认件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国外婴儿出生证明及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或领事确认件 | 查看 | |
结婚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婴儿父(母)结婚证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婴儿父亲或母亲身份证 | 查看 | |
护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婴儿父亲或母亲一方为外国人的护照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东至县公安局 | 童萍/孙海桃 | 受理 | 根据法定受理标准,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东至县公安局 | 童萍/孙海桃 | 审查 | 根据事项设定依据,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办理意见。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东至县公安局 | 童萍/孙海桃 | 办结 | 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登记户口簿。 | 无 |
问题 | 解答 |
---|---|
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怎样申报登记 ? |
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回国后可以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
可以使用英文名入户吗? |
不可以,须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入户。 |
国外出生小孩已满14周岁是否可以在国内申报出生? |
不可以,须按照补录进行办理,不能按照出生申报户口办理(婴儿已取得境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5年的还应当提交该子女的华侨回国定居证或批准定居通知书按回国定居办理)。 |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分
4次
累计评价
4次
非常满意
0次
满意
0次
基本满意
0次
不满意
0次
非常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