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男,大学在读学生;其父江某某、其母宋某某为东至县尧渡镇居民。2022年12月1日13时15分,东至县疾控中心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疾控中心判定江某为密接对象的协查工单后,立即安排应急处置专班对江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等现场处置工作。12月1日15时江某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县公安局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江某、江某某、宋某某在明知江某属外省返乡人员情况下未按照要求向社区报备,江某返乡后未落实居家隔离、3天3检要求,在本地有社会面活动轨迹,且在出现发热症状后隐瞒不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目前东至县公安局已受案开展调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