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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审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0-01-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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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政务中心大楼四楼411办公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621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审计信息15条,在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子站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5条,其中政策法规1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2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机构领导18条、机构设置6条、人事信息17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5条、行政权力运行19条、财政资金17条、招标采购2条、精准脱贫7条、应急管理17条、公共服务2条、审计公开65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1条、工作总结3条、政策解读15条、回应关切23条、新闻发布8条、监督保障24条。并公开了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以及2019年前三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情况和整改典型。基本实现审计领域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东至县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细化落实政务公开事项。针对公开内容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针对县政务公开办定期通报的网站第三方测评结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整改事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规范审计信息发布流程,严把审计信息质量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及时修订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容、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局机关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负责,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东至县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东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东至县审计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15项制度,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2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但在以下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信息未随变动及时进行更新。二是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主动回应信息方式单一等。

今后我局将开辟更多的信息公开途径,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不仅仅将其当做一项任务,而是视为与其他部门、其他地方进行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加强学习宣传,加深理解。注重与业务股室的沟通、交流及有关工作的统筹,做到人人参与、全员配合。

二是提升质量。找准需求热点,使信息公开更有针对性,更加贴近公众需要,在不缺项的完成信息数量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各项信息的质量,保证将真正有价值的信息予以公开。

三是丰富内容。进一步细化部门政策文件解读,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对审计政策、规章制度及审计结果类信息的公开力度,特别是审计业务类信息,在不涉及机密的前提下,经领导审核后尽可能的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东至县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秘〔2018〕123号)要求的基础上,在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子站网站“审计公开”栏目新增设“通知公告”子栏目,2019年共公开东至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取通知、选取结果公示和中介机构考核结果评分公示等信息50条,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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