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档可在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环城南路9号(原计生委大楼);邮编:247200;电话:0566-3275331;电子邮箱:ahdznw@126.com)。现将东至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实际出发,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秉承“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宗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完善权力配置机制。依据“三定”职责、权责清单,依法配置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明晰权力边界,严格职责权限。二是完善用权公开机制,做到权责透明。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项决策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1项决策向企业征集意见,严格按照征集意见不少于30天,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2020年度共发布信息670条,其中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18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31条、“机构领导”7条、“机构设置”13条、“财政专项资金”26条、“招标采购”85条、重点领域栏目共发布信息64条。
3.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公众宣传教育,对“防疫动态”“复工复产”等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应,共发布信息20条。提高全社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努力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减少群众因不知情而造成不安与恐慌。
4.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中,在备受社会关注的脱贫攻坚方面,设立精准脱贫栏目同时加大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
5.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根据省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东至县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目录规范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10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信息公开审查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树牢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发布信息前交分管领导审查,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务舆情回应等制度。
(四)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国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完善目录体系。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及时完成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的编制。
(五)监督保障。一是根据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充实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根据《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层层落实任务。三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共发布信息19条,并按要求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及时对照第三方考核结果高质量完成整改,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做好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全县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定期通报各科室、直属机构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完成全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2020年我部门政务公开考核结果还未发布,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0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5 | 0 | 2 |
行政强制 | 1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0 | 53.7万元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宣传范围局限,收效甚浅。适合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形式较少。
2、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我局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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