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0年度东至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至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林业局联系(地址:尧城路89号;邮编:247200;联系电话:0566-701198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林业中心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完善权力配置机制。依据“三定”职责、权责清单,依法配置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明晰权力边界,严格职责权限。二是完善用权公开机制,做到权责透明。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项决策向部门征集意见,严格按照征集意见不少于30天,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执行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32条。同时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综合运用图片、文字、新闻发布会、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使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形象生动。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今年我局把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继续践行“政府吹哨、部门报到”理念,切实为重大项目依规用地排忧解难,助推项目快速上马,确保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双赢。加大对县经开区、舜城新区,以及G530国道、电力、“四好”农村路等基础设施,安置房等民生工程,以及矿业经济产业和县安东投资开发等一大批重大项目林地使用报批开展服务工作。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公众宣传教育,对“防疫动态”等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应,共发布信息6条。提高全社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努力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减少群众因不知情而造成不安与恐慌。
5.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中,在备受社会关注的脱贫攻坚方面,设立生态脱贫栏目同时加大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1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同意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编辑部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重点报道有特色的、有成效的林业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围绕林业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对栏目进行调整,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力求符合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报送、评议、考评和监督、保密审查等多种制度。二是部署落实。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四是做好统筹。对照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拟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并将目录分配到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制定相关文件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月重点工作汇报制度。 全年接受上级开展政务公开测评4次,并及时对测评问题进行整改。
2020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0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635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5 | -22 | 4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2 | +6 | 11 |
行政强制 | 2 | +1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0年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但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行政权力的结果,要及时予以发布。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提高政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时发布相关部门政务公开信息,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