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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泥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1-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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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泥溪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泥溪镇人民政府大楼,邮编:247281,电话:0566-8066193,传真:0566-806619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府领导、机构职能信息33条,政策解读、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统计信息20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7条;应急管理信息21条;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会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回应关切公众关注热点39条;监督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等领域信息6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按要求回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责任,完善管理体制。严守信息发布三审程序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了泄密或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制政府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县政府网的泥溪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通过镇、村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三是抓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完善专区功能设置。通过上述形式,基本构建起了全镇政务公开网络,确保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我镇最新动态,真正做到便民利民、阳光透明。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我镇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三是做好考评工作,对照上级考核问题进行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中,按4%的比例直接计入年度考评成绩,保障政务公开内容向规范化标准化前进。四是完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2021年社会群众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较满意。在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我镇获优秀等次。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掌握不够精准。二是政务公开重点不突出,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认识性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培训会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能力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能力。二是注重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教育,有些政务公开信息不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我镇坚持在创新中求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速度快、效率高、受众广的优势,利用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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