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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2-0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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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AnnualReport/year/show/305/202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市民文化中心458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3321789传真:0566—33215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效率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决策部署落实等信息550余条。

2.做好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全年共公开全域旅游信息32条,旅游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相关信息15条,文化市场监管信息32条,回应关切22条。及时回复网民来信留言,在政府网站收到有关信件11条,其中部门信箱7条,县长信箱4条,内容包括对旅游景点、公共文化场所的咨询和建议,全部按时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立足文化和旅游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经梳理,我局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东至县基层政务公开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完善县政府网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并对平台进行拓展。开设政务公开专区、为民服务窗口、“东至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文旅东至”抖音号,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二是落实自查整改。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对照上级测评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测评整改,并形成整改反馈报告,保障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并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2021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成绩优秀,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满意。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政策解读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三是自查整改的全面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提高各相关股室重视度和配合度,及时收集整理可公开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和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二是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性。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进政策解读与原文件关联,运用图片、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增强可读性。三是加强自查整改的全面性。每月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做好自查,对照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及时全面排查政务公开情况,查缺补漏、举一反三,保障政务公开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在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等。一是在“东至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开设“景区景点”“非遗文化”“文物资源”等特色板块,宣传我县文化和旅游资源;二是在线下开设政务公开专区,以“政务公开+”思维,打造“政务公开+公共文化”特色专题,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服务咨询、阅读休息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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