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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1-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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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ongzhi.gov.cn/Xxgknb/show/4228.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渡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大渡口镇南大街2号,邮编:247210,电话:0566-8011537,传真:801193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大渡口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2021年度大渡口镇主动公开信息936条。

(一)主动公开

1.扎实抓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发布信息936条。

2.扎实抓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在为民服务栏目中,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为群众提高办事便利度,发布解读稿件8篇。

3.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公开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信息共268条;我镇在微信公众号“古渡新城”中开设“每日通报”栏目,实行“日报告”,及时公开疫情最新情况和相关措施共发布了967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全年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务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信息专人发布、专人管理责任等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动态信息。经梳理,2021年我镇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县政府网的大渡口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严格对照东至县乡镇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目录调整和日常信息发布;

  二是依托我镇“古渡新城”微信公众号外宣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利用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板、电子滚动屏等,基本构建起了全镇政务公开网络,确保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我镇最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落实责任分工。做好由分管领导审核,政务公开信息员收集,具体部门报送材料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原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考核制度,对照上级整改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在2021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对不能及时提供信息的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部门的内容之一。

2021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群众评议,评议结果较满意。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2021年全县政务工作考核中,我镇获评“良好”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府机关提供的信息和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有时存在“错位”现象,存在着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仅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二)改进措施

1.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抓好落实,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2.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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