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东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东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1-19 10:00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政府网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10/0/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二楼208室;邮编:247299,电话:0566-3320798,传真:0566-332079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东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立足政务服务工作职能,创新方式方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科室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逐项抓好工作落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02条,其中在县本级栏目公开26条,部门信息公开176条,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及时公开规划信息、“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工作、人事动态、财政预决算、疫情防控等栏目信息共64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栏目建设,2021年度共发布解读信息13条,包括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媒体解读和图解解读。2021年度组织完成了1次在线访谈、2次新闻发布工作;通过网站互动和主动回应,本年度共发布回应信息17条。三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部门文件集中规范公开,截至目前没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办建设政策通平台,完善政策文件库和问答知识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1年未发布有效规范性文件。三是积极梳理并公布我局现行有效政策文件目录,积极完善政策文件库10篇、政策解读8篇、知识问答库51条,推进政策通平台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完善县政府网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成功创建县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建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充分发挥 “东至政务”微信公众号作用,定期推送“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信息198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学习贯彻。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政策文件,提高业务技能。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三是加大政务信息的监督力度。对各股室所负责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我单位取得优秀等次,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

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及时性认识不到位,信息发布较晚;二是各科室之间在信息公开欠缺主动沟通,导致信息发布不准确。三是政务公开办反馈问题整改力度较小,缺乏监督措施,未按政务公开办要求完全整改到位。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拓展信息公开层面,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通过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和全面;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