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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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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网址: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839/0/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南路4号,邮编:247200,电话:0566-5299657,传真:0566-52999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全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用权公开。按县政府要求,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让社会和人民群众参与并监督我单位日常工作。对重点领域工作做到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公示情况实时更新。

2.加强政策解读公开。用文字、图片及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东至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等本级文件结合县情进行详细解读,共发布解读信息10条。

3.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公开。围绕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优抚、双拥创建等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发布相关信息30条。

4.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烈士陵园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3条。

5.加强主动公开。2021年,我单位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2次,关注部门邮箱等互动交流渠道,为退役军人及广大群众答疑解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发布员、管理员、办公室主任及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五查制度,确保未经审查和批准的信息不对外发布。2021年,我单位未发布规范性文件,发布现行有效政策文件《东至县退役军人培训实施方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县政府网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调整完善公开事项,做好栏目调整。

(五)监督保障。遵循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度,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全面落实测评整改工作。对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第一时间整改并发布,从未印发舆情问题。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较满意。在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我单位成绩合格,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内容不够充实,意见征集及反馈、部门文件发布、政策解读等环节之间未能形成完整的闭环;二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除公开退役军人工作有关信息外,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其他信息公开较少。

改进情况:一是注重向社会及部门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开反馈情况,继续采取多样化形式解读文件,尝试为每份文件配备两条及以上的解读信息;二是放宽眼界,聚焦公众最关心的问题,提升舆情敏感度,积极解答和回应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1年,我单位创新政务公开内容,建立双拥创建栏目,发布相关信息5条,积极助力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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