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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3-01-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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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市民文化中心458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3321789传真:0566—332157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立足文旅工作实际,靠前服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服务质效。

(一)主动公开。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决策部署落实等信息490余条。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全域旅游信息30条,旅游消费市场运行和监管执法相关信息26条,文化市场监管信息22条,回应关切27条。三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公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59条,旅游领域信息37条,新闻出版版权领域信息10条,广播电视领域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立足文化和旅游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设立“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栏目,经梳理,我局发布规划1条,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新增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目录,完善县政府网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开设政务公开专区、“东至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文旅东至”抖音号,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积极整改测评发现问题19个,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2022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机制有待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有待提升;三是相关股室的协作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健全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完善信息公布、审查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标准化;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公开解读;三是加强相关股室协作。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各相关股室重视度和配合度,提升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及时收集整理公开便民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坚持主动与互动并行,积极回应关切。密切关注文旅热点政策、热点举措、热点舆情,通过县政府网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领导信箱、微信公众号抖音号、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的文旅问题,主动引导、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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