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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3-01-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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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文化大楼二楼,邮编:247299,电话:0566-255004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落实公开责任,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实现政策集中规范公开,持续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汇总现行6条有效政策文件录入政策通平台,同时发布配套的政策解读及政策问答。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二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大力度优化公开效果。落实2021年以来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出台的基层领域公开标准化指引,编制并实施相关领域目录标准。2022年共发布信息284条,重点栏目发布信息49条。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以文字、图片、政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2022年发布解读12条,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公开政策文件6条、解读信息10条,并实现关联配对。发布规划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根据上级要求,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注重发挥政策明白纸、展板、现场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扎实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和“民生工程宣传月”等多种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医保政策,主动解疑答惑,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服务,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2022年解答政策咨询2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结合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考核指标,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三是对县政务公开办通报所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落实,逐条逐项予以整改,各次整改情况汇报已通过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栏目发布。2022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够深入,工作积极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渠道过于单一,信息公开内容绝大部分发布于政府网站,需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理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在运用好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作用的同时,大力发挥政策明白纸、展板、现场咨询等多种宣传方式的作用。聚焦参保群众关注的医保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医保政策宣传覆盖面和政策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政务公开规范化促医保服务标准化,不断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119日,在东至县政府网开展“东至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解读”在线访谈,与网友现场互动,回复提问23条。1220日,举办“落实医疗保障 共话民生改善”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对医疗保障工作做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和建议,为下一步更好服务参保群众打下了良好基础。2022年,窗口线上办件81000余件,线下办件16200余件。今年以来,将参保登记和变更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结,慢特病待遇资格审批由每半年一次改为当场受理、即时鉴定,随到随办。不断做优做强医保服务,努力建设惠民、便民、阳光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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