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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3-01-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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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306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8609,传真:0566-70286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丰富公开形式、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和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基础信息。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人事、财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监督保障等各类信息,今年共发布信息570条。

      2.公开各类规划。组织编制《东至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等各类规划,正按要求在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3.公开重点信息。抓好土地征收、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地灾预警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二是及时公开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三是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2022年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15条。

      4.公开其他信息。一是抓好“六稳”“六保”相关信息规范发布,全年共发布信息近20条。二是做好2022年度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三公”经费和2021年度决算公开工作。三是抓好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和转发疫情防控相关动态信息和政策举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信函申请4件、网上申请1件,均按规定办理,未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治错敏字、错链、失链等问题把关。共发布规范性文件0条、发布政策文件3条,发布规划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以便民利民为目的,搭建网上办事平台,扎实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二是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全年共开展在线访谈1期、新闻发布会3场。三是进一步完善“东至不动产”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网上履职尽责能力。四是扎实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本部门《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各股室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无误。

      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注重业务培训。根据省、市、县三级第三方测评报告反馈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会议,梳理短板弱项,落实问题整改,促进工作提升。2022年积极整改测评发现问题近40个。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优秀,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结果较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3.40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1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1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1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重大决策预公开的意见征集有待提高,相关单位征集意见较多,民众征求意见较少;二是少数政策解读主体和解读形式较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今后将扩大征集意见范围,并通过微信、QQ等渠道同步征集意见;二是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等多种渠道以及一问一答、图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开展工作方面:2022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落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安排部署,高效办理市长热线(信箱)、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等受理渠道的民众咨询投诉信息,及时回应群众网上意见和诉求。积极对接完善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信息发布工作,按质按量高效发布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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