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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3-01-1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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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南路4号,邮编:247200,电话:0566-5299657,传真:0566-529999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窗口,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主动公开信息,2022年度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和更新了各类信息共计247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领导活动信息4条,规划计划及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4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财政资金和招标采购45条,政策法规和和重大决策预公开18条,应急管理6条,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权力运行54条,重点领域信息5条,新闻发布3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15条,监督保障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公布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及部门地址,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信件等多渠道提交申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并存档。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发布员、管理员、办公室主任及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五查制度,确保未经审查和批准的信息不对外发布。2022年,我单位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准确回复信箱留言等,确保所有留言咨询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2022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咨询19次;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县政府网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调整完善公开事项,做好栏目调整。

(五)监督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一是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信息外,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政策解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全面落实测评整改工作。对县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反馈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从未引发舆情问题。三是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较满意。按要求报送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以及考核资料。2022年本部门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考评中,我单位获良好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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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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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信息不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的政策制度学习,向先进单位学习,加快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提高公开质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广播等发布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更好地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我单位创新政务公开内容,建立就业创业栏目,及时发布线上招聘活动、推荐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签订战略协议、开设创业孵化基地、国家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减免税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信息和针对性、个性化的联系服务,使退役军人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更好的融入社会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让每一名退伍军人都能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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