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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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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大渡口镇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大渡口镇南大街2号;邮编:247210;电话:0566-8011537;传真0566-8011937)。

一、总体情况

2022,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发布各类信息1023条,点击量102087次。其中公开财政专项资金71条,村务公开119条,应急管理52条,就业创业53条,社会保障信息258条,自然资源信息32条,交通运输类信息8条,社会福利96条,政策解读信息13条。本年度发布权利运行结果23条,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公开机构设置、政府领导、行政权责清单等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未发布规范性文件,共发布我镇有效政策文件4条,同时通过多元化文件解读形式,丰富解读内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努力完善东至县政府网大渡口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严格按照专栏目录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二是依托我镇“古渡新城”微信公众号外宣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维,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专区创建工作,参观学习了贵池区殷汇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我镇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方向。四是我镇下辖18个行政村为民服务窗口均安排专人坐班,及时接收并解决群众诉求,并设置村务公开栏,对于群众关心的重点事宜项目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结合本镇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及时整改上级反馈政务公开巡查发现问题12条。2022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良好”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日常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准确规范,如政策解读方面仍需加强;二是个别科室、站所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明确,未按照任务分解表报送相关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目录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及时做好相关内容发布,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如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性、趣味性。推进政策解读与原文件关联,运用图片、视频、相关领导人解读等多形式对文件进行解读。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制,督促各科室明确相关负责人,责任到个人,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开展工作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在继续深化、完善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内容的精细化、公开流程的规范化、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和公开监督的制度化。

二是在服务上,由公开办事结果向公开办事过程延伸,对外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将事前、事中、事后存在的问题或有关措施予以公开,让广大群众对重大事项的办理实行全程监督。凡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做到事前公开,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是在意识上,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党组班子带头学、干部职工积极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有力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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