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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公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葛公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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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葛公镇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葛公镇平原路1号;邮编:247240;电话:0566-8340261;传真0566-8341713)。

一、总体情况

2022,我镇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发布各类信息779条,点击量88357次。其中公开财政专项资金92条,村务公开103条,应急管理17条,就业创业19条,社会保障信息135条,社会福利85条,政策解读信息11条。本年度发布权利运行结果23条,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公开机构设置、政府领导、行政权责清单等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镇发布规范性文件0条、发布政策文件0条,发布规划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县政府网的葛公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全面执行公开信息发布和平台维护工作,做到专人专职、定岗定责,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政务公开专区。积极探索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让群众和企业通过专区感受到一站式、一体化的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服务体验。三是新媒体平台。统筹运用政务公开网站和“今日葛公”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做好线下信息公开和回应群众的工作。四是村务线下公开栏。积极打造“阳光村务”完善线上村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

(五)监督保障。积极整改测评发现问题13个,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2022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对新《条例》中的新要求理解不透,离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一些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

2.公开形式还不够多。重视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场所不多、形式不够丰富,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向群众提供线下现场查阅、查询政府信息的场所,“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提升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开展工作方面:

一是政务中心设施布局提升。根据群众办事需求,优化政务中心办事窗口,提升群众办事效率;计划引进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触摸查询一体机等设备,方便群众自助查询、办事。

二是坚持办好为民实事。在公开目录和公开内容的梳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群众的需求摆在首位,强化标准引领,细化公开内容。做到积极主动公开、第一时间公开和多方位公开,确保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政务公开便民化、高效化,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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