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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3-0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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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建德路16号三楼办公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7018861传真0566-701886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业务指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圆满完成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采取有效措施,以公开栏和网站为主,充分利用其他各种信息传播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我局信息,截至目前已公开信息351条,收到(通过政府网站部门信箱栏目)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共5条,回复办结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明确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拟定了详细的受理程序,发布在网站上,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条,均已按申请人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答复。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县政府网的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完善栏目设置。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政务信息241条。做好线下为民服务窗口建设,办理各类事项83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2年未产生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文件3条,未发布规划。

(五)监督保障。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切实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积极整改测评发现问题8个,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2022年我单位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单位评议结果满意。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我局2022年考核等次为优秀2022年度,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9

行政强制

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水平不高、形式不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企业、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改进。

1.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提高解读水平。以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解读政策文件,多解读当前热点文件。多采用图文、动漫方式进行政策解读。

3.强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承办科室、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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