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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4-01-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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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县城新区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四楼463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3321789,传真:0566—332157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聚焦文旅重点工作。聚焦文化旅游核心职能,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下,发布全域旅游信息24条,旅游消费市场运行和监管执法相关信息25条,文化市场监管信息14条,突出全局重点任务内容,全面公开文化旅游重点领域工作。二是推动“两化”领域工作。在基层政务公开领域栏目下,发布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等相关信息110条,保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群众关切全面公开,围绕文旅热点问题发布主动回应24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在线访谈1次,及时回复群众来信及网友留言5条,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设立“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栏目,经梳理,2023年我局无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工作实际,完善东至县政府网的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载体、新形式,维护政务公开专区、“东至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文旅东至”抖音号,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拓宽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根据分工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东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由局办公室统筹牵头,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积极整改测评发现问题20个,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2023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仍需重点强化;三是为民服务公开力度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参加业务培训4次,督促机关各股室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丰富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不单单局限于文字解读,还灵活运用图片解读、漫画解读、在线访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丰富解读形式,对利民惠企文旅政策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剖析。三是聚焦为民服务。抓好与文旅事业发展和民生服务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聚焦文明旅游、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及时公开政策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全面性,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信息公开创新做法。我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创新载体增强“渗透力”。除县政府网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东至文化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外,还开通了“文旅东至”抖音号,满足群众对文化和旅游信息的新需求。利用宣传栏、宣传单页、政务服务窗口、送戏送电影下基层活动等开展政策宣传,不断深化“公开+服务”水平,增强政务公开“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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