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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残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残联 发布时间: 2024-01-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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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东至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残联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城南新区,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1062,传真:0566-702106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至县残联深入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残疾人康复、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对行文文件界定为主动公开的,及时通过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余条,涵盖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困难补助、无障碍改造、辅助器具、社会保障等信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残联2023年部门财政预算、2022年部门决算资金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

2.动态调整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等信息,更新完善公共服务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对部门文件、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形成完整闭环、进行关联发布,公开发布相关信息15条。

3.规范政策解读。一是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二是重视残疾人惠残政策文件精准解读,提升残疾人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三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综合运用图片、文字等表现形式,使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形象生动。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政策文件进行归纳梳理,本年度县残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切实做好信息审核把关工作,规范保密审查流程,要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杜绝泄密情况发生,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专栏。健全完善栏目设置,确保栏目规范合理,更新及时。二是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残联服务窗口,对残疾人群众关心的惠残政策和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主动回应。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强化整改与考核。主动与县政务公开办加强沟通解决工作上的难点,对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改进。三是印发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残联目标管理考核中。

2023年县残联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本单位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良好。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为良好等次。

2023年县残联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东至县残联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力度还需加大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梳理、规范发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残疾人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二是着力推进困难残疾人康复等民生实事方面、残疾人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工作,提升残疾人群众对惠残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信息公开创新做法。2023年,县残联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残疾人民生实事、教育、就业、维权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实效,增进群众对惠残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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