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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1-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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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三楼323室;邮编:247299,电话:0566-3320798,传真:0566-33207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县数据管理局立足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工作职能,对照《东至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调整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年度部门财政资金预决算信息,公开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34条,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部门文件集中规范公开,截至目前没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2023年度共发布政策类文件6条,解读信息6条,包括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媒体解读和图解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县政府网的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对外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等政府信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二是完善县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服务设施,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 “东至政务”微信公众号作用,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功能、政策咨询窗口等途径,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民生信息,2023年度微信公众号推送227条便民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狠抓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三是加强培训学习,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学习4次,促进工作水平提升。

在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我单位取得优秀等次,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结果良好。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需要提升,内容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对于如何更好地创新解读方式、提升政策解读质效,还需要深入思考研究。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着力提高全局系统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政策性文件的公开与解读工作,采取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专区现场解读、新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解读年度重点工作和政策文件,做好文件和解读的关联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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