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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塔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木塔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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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木塔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木塔乡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木塔乡人民政府,邮编:247299,电话:0566-3320228,传真:0566-33202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93条,县政府网的木塔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873条,通过政务微信和其它方式公开421条。一是做好常态化信息公开,发布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7条;二是落实分解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明确任务时限和工作要求,发布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108条,应急管理信息33条,重点领域信息352条,美丽乡村4条,社会福利及为民服务信息46条。三是做好解读回应,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舆情数20条;举办“‘情暖老兵’退役军人服务现场体验”政府开放日活动、“惠民惠农政策暖人心”在线访谈活动各1场。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乡不断改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加强文件制发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质量。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为民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大厅内设有政务公开专区,配有政务公开专用电脑和打印机供群众查询信息,在为民服务大厅中,设有查询机,群众可实时查询政府公开信息,大厅还采用摆放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公开最新政策。我乡政府信息平台管理和运行由专人负责,并明确工作人员职责,保障信息安全。二是在乡政府及各村设有公开栏,公示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红色木塔”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我乡实际,加大领导力度,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三是做好上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开展自查自纠,调度各村做好村(居)务信息公开。

我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公众评议结果良好。2023年度,我乡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良好”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一些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存在“有就行”的思想误区。二是公开的广度不够,内容较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二是丰富公开载体。广泛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充实政务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扩大工作的范围,让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到群众身边,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在本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上公开信息,采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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