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4-01-30 10:00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306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8609,传真:0566-7028609)。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1.做好基础信息公开。今年共发布信息600余条。其中自然资源领域353条,部门文件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行政权力运行134条,政策解读14条,主动回应12条。

2.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公开了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64条,房地产市场信息4条。二是坚持抓好“六稳”“六保”相关信息的规范发布,全年共发布信息近18条。三是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30条,其中应急预案2条、预警信息23条、应对情况5条。

()依申请公开

2023年以来,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信函申请7件、网上申请3件,均按规定办理,未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等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严格信息发布把关,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去年和前几年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及时纠正错敏词和错链、失链。全年未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其他文件4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以县政府网站作为对外公开门户中枢,作为企业和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的主要渠道。二是搭建网上办事平台,积极主动与县财政、住建、银行等部门沟通,依托数据推送等实现资金监管、不动产登记和银行信贷信息互通互享,进一步转变政务公开职能。三是完善“东至不动产”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做好技术安全防范,确保新媒体运行通畅,发布信息360余条。四是根据要求,高效办理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政府网站留言等渠道的咨询和投诉,全年共办理回复170余条。

()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统筹抓好部署,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明确局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并落实专人负责;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本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制定并发布《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二是做好整改提升和业务培训。对省、市、县各级测评报告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并及时组织召开问题整改和业务工作培训,梳理短板弱项,对症下药,切实以整改促进工作提升。2023年积极整改测评发现问题近30个。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获“优秀”等次,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3.43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2

0

0

1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1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2

0

0

1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思想认识不够,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和内容,增加图片、视频、一问一答式解读内容;二是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各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