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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洋湖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洋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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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洋湖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洋湖镇湖新路1号,邮编:247241,电话:0566-8312610,传真:0566-83111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洋湖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和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分解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和任务时限,2023年公开各类信息881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类111条,社会救助领域103条,安全生产领域23条,回应关切类19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审查纳入政府信息制作过程,做到发布流程追溯可查。规范公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2023年,洋湖镇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方案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划部署,及时公开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洋湖镇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二是完善线下政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公开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办结时限内容,便于群众办事,提升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做好“今日洋湖”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及时转载国家领导重要信息,公开县内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按照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原则,严把政府信息公开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二是严格纳入考核,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三是及时做好上级巡查问题整改,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

2023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良好”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较少,靶向不足,未能及时有效地满足群众需求。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及时准确公布信息,定期更新,方便公众查询。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主动发布政策落地见效情况,使公开事项更有针对性。

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主动学习,提高信息工作人员能力,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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