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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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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住建局,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8305,传真:0566-7028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住建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强化工作部署,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公开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16条。一是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做好任务分解。二是做好常态化信息发布,公开部门文件1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及财政专项资金信息25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24条,招标采购信息11条。三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5条,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20条,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领域信息151条。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主动回应25条,处理答复信箱咨询投诉29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以指定提供方式予以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2023年我局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其他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县政府网的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栏目设置,指导东至县尧舜供水有限公司、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对照供水、供气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引目录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认真对照测评反馈的问题明细及时整改,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确保后期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线下培训,提升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形势的认识。

2023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信息收集范围不足,内容较为平乏;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过于单一;三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努力带动各科室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视频、图片、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解读形式,不断提升解读效果。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结合单位业务工作的重点、公众关注的焦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即时性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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