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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城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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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城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南路12号二楼办公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7016279,传真:0566-701627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东至县城管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及任务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177条。一是制定《东至县城管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及任务分解表》,梳理公开事项,将工作分解至各部门,按时间节点做好栏目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通过领导信箱、部门栏目等主动回应信息27条。三是加强政民互动交流。2024年9月20日,开展了“城管执法进社区”在线访谈,共收到网友提问14条,现场回复14条,现场回复率100%。此外,通过“部门传真”栏目发布信息24条。四是加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在城市综合执法栏目下主动公开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提高办件质效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2024年未出现隐私泄露问题,未发生舆情风险。二是对无效历史文件和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无效信息180余条。全年我局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部门政策文件1条,规划信息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完善县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主动公开相关栏目内容;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对不同渠道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信息,均由专人承办,限时办结。今年以来,共受理市长热线600余件,信访件31件,接收12319投诉热线1500余件,解决了群众关心关注的一大批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及时公开部门工作信息,通过“部门传真”栏目发布信息24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落实抓的工作局面,确保及时有效更新政务信息;二是落实“三审”制度。加大信息发布安全审核力度,遵循“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今年以来,未出现隐私泄露问题,全年未发生舆情风险;三是及时整改上级反馈问题,总结经验。定期将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发布在“监督保障”栏目,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条。

2024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为满意。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网站部分栏目更新频率偏低;二是图文类政策解读少,解读方式不够多样化;三是业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调度,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市民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二是深化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让市民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政策内容;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市民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做法:出台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将《东至县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在县政府网的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作为免罚依据。目前,已对东至县至德小学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将东至县至德小学全民健身中心场馆校安工程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承诺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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