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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花园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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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花园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花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东至县花园乡为民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47271,电话:0566-8535212,传真:0566-85352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花园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做好政策文件、民生领域等基础信息公开,优化公开目录内容,精准定位公开信息,减少信息多次多栏目重复发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88条,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2条,行政权力12条、应急管理16条、财政专项资金105条、社会福利61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提高办件质效,2024年度,我乡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更新等制度,明确信息管理责任。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安全。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清理与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清理无效历史信息185条。2024年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根据县政府办统一安排部署,通过县政府网的花园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信息公开,按时按质完成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工作,做好栏目信息的完善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做好微信公众号发布,确保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最新动态,真正做到便民利民、阳光透明;三是村务公开做实做细,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完善12个行政村(社区)的村务公开栏建设,强化村务公开监督,确保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监督渠道。2024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解读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方式运用不足,影响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个别信息在生成后未能在第一时间公开,导致信息的时效性有所降低。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有待加强,公众参与度不高,对公众留言的回复效率和质量还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加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媒体解读内容,运用生动形象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高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可读性。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跟踪和督促,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动功能,设置专门的互动板块,及时回复公众留言,定期开展在线访谈、民意调查等活动,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工作举措

依托“互联网+政务公开”大数据模式,以线上公开为重点、线下公开为补充,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整合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决策公开、行政权力、财政专项资金、“两化”领域、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多类信息,提升信息公开丰富性、规范性、便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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