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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25-01-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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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1号政务中心2楼229室,电话:0566-7029808,邮编:247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县发改委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56条。一是细化分解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岗位责任、任务时限。重点公开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类信息,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信息7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7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聚焦政府性投资项目,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5类信息共158条。三是推进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将年度50项重点民生工程信息分类公开,全年发布信息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县发改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且均已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指定的方式答复完毕,其中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剩余1件已回复本机关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发改委根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细化分解任务到各科室,责任到科室、个人,各科室按照“三审”制原则,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做好无效历史信息清理。办公室做好统筹督促,及时将标准和要求告知各科室,确保公示内容规范真实有效。2024年度我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制定规划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健全完善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要求对现有栏目做出了调整并做好栏目设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截至目前,我委共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56条,涉及29个板块,实现信息公开专栏全覆盖,做到月月有公开。

(五)监督保障

2024年,县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一是要求各相关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委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进度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三是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及时公开,对历史遗留的错敏词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

2024年,县发改委主动接受公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评议结果良好。东至县发改委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和主动性有差距;

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不高及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改进情况:

一是明确更新节点。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要求政务公开经办人及时掌握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制度、标准要求等内容,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报送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

二是加强创新意识。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对政策解读范围、内容、形式、流程等进行细化明确,持续提高文字解读质量,切实增强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县发改委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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