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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6-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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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东至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建德路16号三楼办公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7018861,传真0566-701886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公开质量,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共计主动公开信息513条。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公开。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公开关键领域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及时公示政府部门活动。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专栏分类推送有关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动态及新闻发布会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明确受理机构,拟定详细的受理程序,在网站上公开发布,方便群众知晓,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均已按规范办理。办理答复过程中,我局积极和司法等部门沟通对接,确保答复准确、及时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根据公开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本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完善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设置,各渠道专人管理维护,及时推送政策资讯、工作动态、便民信息等内容,保障平台持续运营。2025年度在“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政务信息12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以及各部门职责。二是提升公开质量。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召开的全县政务工作培训会议,落实好县级安排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三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健全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度,东至县市场监管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管理需完善,无效历史信息清理不及时。

改进情况:根据信息的性质,进行科学分类,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效率,定期识别并清理无关、无效或不需长期保留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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