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青山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山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青山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1-29 10:00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青山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山乡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青山乡人民政府二楼,邮编:247280,电话:0566-8063801,传真:0566-80638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政策文件、重大决策、民生事项等内容,确保所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截至1231日,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15条,其中包括基层标准化规范化栏目信息301条。二是在回应群众关切方面,持续深化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发布回应关切类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办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严谨规范。2025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本年度主要推进以下工作:一方面,组织人员参与上级开展的专题培训及交流研讨,接受系统化业务指导,着力强化队伍专业能力与履职担当意识。另一方面,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动态调整相关岗位人员配置,严格执行多级审核机制,对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及时性实行全程把关,年内累计清理失效及冗余信息253条。2025年度,本单位未制发需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着力完善公开平台板块架构,梳理并精简法定公开目录,避免内容重复发布,通过统一政策资料库确保信息来源一致。其次,充分发挥基层线下载体作用,利用乡镇与村居公示栏、显示屏等及时发布社会焦点和群众关切的信息。同时,围绕便民服务设立政策公开服务区及村级信息查询点,配备相应设施,面向群众提供最新政策解读与日常服务帮助。此外,积极借助如画青山等新媒体平台,持续丰富公开方式,及时发布各项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加强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分级审核要求,细化各环节责任与标准。同时针对上级巡查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开展自查优化,切实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实效。

2025年,本单位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内容质量与重点领域深度有待拓展。已公开信息在规范性、解读性和服务性方面尚有提升空间,公开范围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关切相比还不够广泛,尤其在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及民生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实质性公开仍需进一步深化。

改进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内容三级审核制度,加强对信息编辑与发布的质量管控。同时,将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关联度强的重点领域信息为突破口,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持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