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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6-01-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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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文化大楼二楼,邮编:247299,电话:0566-2550048)。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县医疗保障局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流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共发布信息135 条。一是围绕医保部门工作重点,向群众公开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慢性病办理、医保报销等重点领域政策信息42条。二是完善县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服务设施,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三是围绕医保领域热点发布主动回应信息5条,在线访谈答复群众问题15个。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对政务信息的把控,全年排查清理无效历史信息60余条。本年度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废止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我局严格按照目录规范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线上平台与医保服务线下窗口建设互联,线上政务服务主动公开34项办事流程及办理期限,线下医保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式受理办结,设置县内统一服务咨询热线,窗口设置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及时整改反馈,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三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总结工作并部署下一步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梳理和整合,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发布信息中存在错敏字词等把关不严现象。

改进情况: 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梳理和更新公开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审核通过方可予以公开,多措并举确保信息安全规范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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