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龙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1-30 10:00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龙泉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龙泉镇龙泉东路68号,电话:0566-8068002,邮编:24728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以来我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乡镇工作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乡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涵盖多个类别,通过分类梳理、精准推送,确保公开信息全面贴合群众需求,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今年以来,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0余条,其中发布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5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5条,财政资金相关信息138条,应急管理信息10条,社会救助领域信息123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的最新要求,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力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迈向规范化与标准化。2025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5年,我镇严格遵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对所有应公开的文件、报表、统计数据等资料,及时、规范在门户网站予以发布。同时,从严审核各部门上报数据,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隐匿处理,针对排查发现的错敏词汇,按规范要求及时完成整改,清理无效历史信息114条。2025年度,我镇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我镇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东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线上平台,及时、精准推送各类政府信息,提升公开的便捷性和时效性。同时,充分运用各村(社区)公开栏、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等线下载体,主动发布群众关注的重要政务内容,进一步拓宽公开覆盖面,确保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可触可及。

(五)监督保障。结合本镇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及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分解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时限要求。及时整改上级反馈政务公开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本年度我单位未开展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部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发布。

(二)改进情况。明确信息发布期限,对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不同类型信息,分别明确最迟发布时间,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材料的配套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