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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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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305室,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8609,传真:0566-70286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0余条。一是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规划许可等信息146条,房地产市场信息4条。二是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领域信息公开。发布自然资源领域信息390余条。三是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推进决策信息公开,发布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人事、财政资金信息20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36条。四是积极呼应社会关切。公开主动回应热点信息13条,集中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3次,召开《东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东至县矿业经济绿色发展、东至县2025年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新闻发布会3次。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发布监测预警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以来,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信函申请5件、网上申请2件,均按规定办理,未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 及时纠正错敏词和错链、失链。适时开展回头看,清理无效历史信息90余条,守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底线。全年未制定发布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以县政府网站为对外公开门户中枢,完善栏目设置和内容建设,作为企业和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的主要渠道。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数据共享共用,搭建网上办事平台,与法院、税务、财政等部门对接,依托数据推送、抵押登记电子证照等实现资金监管、不动产登记和银行信贷信息互通互享。三是加强东至不动产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做好技术安全防范,确保新媒体运行通畅。今年以来,东至不动产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84条。四是高效办理12345热线(信箱)、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四送一服平台等受理渠道的咨询和投诉信息,全年共办理回复150余条。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等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确分管领导统筹抓好部署,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制定并发布《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参加市、县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培训,补齐短板弱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内容质量与公开的时效性不足,征地、规划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一定程度存在公众参与与回应有滞后的问题,比如规划编制、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民生关切,缺乏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不够及时的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提升内容质量与时效性: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内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特别是重点股室)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同时重点公开征地信息、矿业权出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动产登记等群众高频需求信息。二是强化公众参与与回应: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对耕地保护、规划编制、矿业经济发展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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