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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来源:县数据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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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三楼323室;邮编:247299,电话:0566-3320798,传真:0566-332079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严格对照《东至县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调整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年度部门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公开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让公众更加了解工作动态,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7条,其中,在县本级公开29条,部门信息公开38条,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部门文件集中规范公开,截至目前没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2025年度共发布政策类文件1条,解读信息2条,包括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和图解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县政府网的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对外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等政府信息,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安徽政务服务网集成式、一站式发布并实时维护、更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理进展等政务服务信息。二是完善县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服务设施,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并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答。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执行。根据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协同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创新、数据资源管理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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