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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6-0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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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电话:0566-7028337,邮编:247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紧密围绕2025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住房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行政权力、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条。强化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行政权责清单、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负责人姓名等关键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全面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注重深入剖析政策背景、出台目的及重要举措,提供实质性的解读材料,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一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一次,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意图。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按规范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办理过程中,我局主动和司法、属地乡镇、行业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及时准确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依法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平台信息进行排查梳理,清理过期失效政策文件等信息80余条。本年度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废止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东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做好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好为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设备配置,落实政策咨询、服务办理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信息编辑、发布等各环节质量把控,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到岗,明确时限、责任要求。抓好日常上级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督促科室、下属机构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发布时效性不足,个别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效率。

改进情况:深入学习信息公开规范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动,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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