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时间:2020年07月22日 15:00-16:00
访谈嘉宾: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访谈地点:东至县政务中心大楼617会议室
主办单位:东至县政府网
访谈简介:
我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1984年开展以来,历经三十多年,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险工作体系,确立了从单位保障走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制度,覆盖面由原来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扩大到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形成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运作模式,惠民、利民优势发挥明显,为保障民生和促进“三美”东至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提问 25、【水***】 (16:00:47)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规定: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按照上述规定,清理重复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费时,不论参保人员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企业职工,均只退还被清理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按规定应计入统筹基金的缴费不予清退。
[16:18:59]提问 24、【大***】 (16:00:13)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持卡人社会保障卡丢失、损毁后,可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申请补换时,须已办正式挂失(包括社会保障应用正式挂失和银行账户正式挂失),在密码未丢失、卡片在激活状杰、卡片消磁的情况下不需要办理挂失,可以直接换损坏卡。
办理方式:申请人向原发卡地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不可异地补换。补换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不收费。
[16:06:05]提问 23、【D***】 (15:59:28)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22、【当***】 (15:59:00)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21、【嘎***】 (15:57:59)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20、【小***】 (15:57:58)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为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有关精神,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和新型城镇化需要,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4)350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12月起,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我县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5年8月,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函》,决定取消农业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限制,农业人口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6:05:07]提问 19、【李***】 (15:46:17)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企业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允许参加社会保险。
[16:06:25]提问 18、【歌***】 (15:44:02)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17、【宫***】 (15:39:05)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16、【J***】 (15:37:46)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15、【长***】 (15:35:49)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自2011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仍按原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规定,领取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可按月享受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补充一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一次性困难补助:在职职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
[16:11:29]提问 14、【问***】 (15:32:59)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不正确。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它确实是体现一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这么一个原则。养老保险待遇的高低主要有缴费年限的长短及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六个档次,缴得越高,最后养老保险待遇就越高。
[15:37:55]
提问 13、【山***】 (15:31:34)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15:54:11]提问 12、【李***】 (15:27:03)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工作的,缴纳社保那天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2014年10月之前为视同缴费年限,之后为实际缴费年限,2014年10月之后参加工作的,只有实际缴费年限。
[15:33:02]提问 11、【达***】 (15:26:36)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10、【小***】 (15:25:52)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社保卡有两张电子芯片,外置的芯片具有银联功能,即存取现金、转账等功能。和银行卡一样安全。
[15:30:36]提问 9、【人***】 (15:24:20)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或社保柜台进行办理挂失。
[15:30:42]提问 8、【老***】 (15:23:42)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不得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至县人社个体参保窗口办理即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户口所在村(居)申请即可。
[15:30:18]提问 7、【盛***】 (15:23:29)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如果当年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的,按规定不能补缴上年度欠费,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欠缴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需要提醒的是,养老金待遇的高低主要由缴费年限的长短及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的,特别是缴费年限的长短,如果由于个人原因错过了缴费年限,后期将无法弥补。在退休计算养老金待遇时将与正常缴费的人员待遇差距较大,并且在退休后调整养老金时待遇也会受影响。
[15:25:38]提问 6、【法***】 (15:22:10)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欠费问题现在是很多参保职工所关注的问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132号)文件精神,“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自行扩大一次性补缴适用人群范围的做法,各地要立即停止执行。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对符合国家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 2019年10月份,池州市人社局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欠费补缴一事做了重要强调,今后坚决杜绝补缴养老保险费业务发生。
[15:26:58]提问 5、【汪***】 (15:21:00)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收入情况,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100%、150%、200%、250%、300%六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全口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比例缴费。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全年不得更改。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5%。
[15:30:35]提问 4、【麻***】 (15:18:12)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外地社保关系转入我县至少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的其中一个:(1)具有我县户籍,在本县正常参保,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2)非本县户籍,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在本县城镇企业就业并正常参保的。具体办理程序:(1)参保人员在跨省市流动到本县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员按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并向我县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15:20:55]提问 3、【小***】 (15:16:21)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为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管理,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减少缴费办理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我县于2015年7 月1日起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实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签订社保费代扣代缴协议,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按月、季、年度在社保卡(或银行卡)中提前足额储蓄,由银行按月扣缴。人社征缴部门按月编制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计划,银行依照征收计划扣缴当月灵活就业人员应缴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并通过短信发布扣缴信息。
[15:17:50]提问 2、【投***】 (15:16:16)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到县政务中心人社服务厅(个体参保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6:31:35]提问 1、【舜***】 (15:03:34)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再谋职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从业人员。
[15:05:56]欢迎词
本期在线访谈共收到网友提问25条,现场回复14条,现场回复率56%;访谈结束后,县人社局和县政府网站积极对接,网友提问已全部回复,回复率100%。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
欢迎词
【詹召华】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
我是县人社局局长詹召华,首先非常感谢县政府网站为我们提供的这次与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的机会。在此,我代表东至县人社局向一直关心和支持东至人社工作的网民朋友表示真挚的感谢!
【主持人】谢谢詹局长,今天我们访谈的主题是“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解读”。请詹局长对这个主题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詹召华】好的。我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1984年开展以来,历经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与创新,已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险工作体系。确立了从单位保障走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制度,覆盖面由原来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扩大到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形成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运作模式,惠民、利民优势发挥明显,为保障民生和促进“三美”东至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达9419人,2014年安徽省出台了相关文件,对于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农村户籍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又制定了新的政策。今天,我将与广大网民朋友一起进行在线交流和探讨,认真解答大家的咨询和疑惑。希望能通过本次在线访谈,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为广大网民朋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主持人】已经有网友开始提问了,请詹局长作答,也请各位网友继续踊跃提问。
提问 1、【舜***】 (15:03:34)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再谋职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从业人员。
[15:05:56]提问 2、【投***】 (15:16:16)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到县政务中心人社服务厅(个体参保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6:31:35]提问 3、【小***】 (15:16:21)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为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管理,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减少缴费办理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我县于2015年7 月1日起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实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签订社保费代扣代缴协议,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按月、季、年度在社保卡(或银行卡)中提前足额储蓄,由银行按月扣缴。人社征缴部门按月编制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计划,银行依照征收计划扣缴当月灵活就业人员应缴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并通过短信发布扣缴信息。
[15:17:50]提问 4、【麻***】 (15:18:12)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外地社保关系转入我县至少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中的其中一个:(1)具有我县户籍,在本县正常参保,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2)非本县户籍,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在本县城镇企业就业并正常参保的。具体办理程序:(1)参保人员在跨省市流动到本县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员按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并向我县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15:20:55]提问 5、【汪***】 (15:21:00)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收入情况,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100%、150%、200%、250%、300%六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全口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比例缴费。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全年不得更改。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5%。
[15:30:35]提问 6、【法***】 (15:22:10)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欠费问题现在是很多参保职工所关注的问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 132号)文件精神,“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自行扩大一次性补缴适用人群范围的做法,各地要立即停止执行。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对符合国家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 2019年10月份,池州市人社局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欠费补缴一事做了重要强调,今后坚决杜绝补缴养老保险费业务发生。
[15:26:58]提问 7、【盛***】 (15:23:29)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如果当年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的,按规定不能补缴上年度欠费,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欠缴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需要提醒的是,养老金待遇的高低主要由缴费年限的长短及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的,特别是缴费年限的长短,如果由于个人原因错过了缴费年限,后期将无法弥补。在退休计算养老金待遇时将与正常缴费的人员待遇差距较大,并且在退休后调整养老金时待遇也会受影响。
[15:25:38]提问 8、【老***】 (15:23:42)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不得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至县人社个体参保窗口办理即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户口所在村(居)申请即可。
[15:30:18]提问 9、【人***】 (15:24:20)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或社保柜台进行办理挂失。
[15:30:42]提问 10、【小***】 (15:25:52)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社保卡有两张电子芯片,外置的芯片具有银联功能,即存取现金、转账等功能。和银行卡一样安全。
[15:30:36]提问 11、【达***】 (15:26:36)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12、【李***】 (15:27:03)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工作的,缴纳社保那天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2014年10月之前为视同缴费年限,之后为实际缴费年限,2014年10月之后参加工作的,只有实际缴费年限。
[15:33:02]提问 13、【山***】 (15:31:34)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15:54:11]提问 14、【问***】 (15:32:59)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不正确。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它确实是体现一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这么一个原则。养老保险待遇的高低主要有缴费年限的长短及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六个档次,缴得越高,最后养老保险待遇就越高。
提问 15、【长***】 (15:35:49)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自2011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仍按原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规定,领取丧葬费、一次性困难补助,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可按月享受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补充一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一次性困难补助:在职职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
[16:11:29]提问 16、【J***】 (15:37:46)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17、【宫***】 (15:39:05)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18、【歌***】 (15:44:02)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19、【李***】 (15:46:17)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企业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允许参加社会保险。
[16:06:25]提问 20、【小***】 (15:57:58)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为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有关精神,适应就业方式多样化和新型城镇化需要,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4)350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12月起,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我县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5年8月,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函》,决定取消农业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限制,农业人口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或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6:05:07]提问 21、【嘎***】 (15:57:59)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22、【当***】 (15:59:00)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23、【D***】 (15:59:28)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提问 24、【大***】 (16:00:13)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持卡人社会保障卡丢失、损毁后,可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申请补换时,须已办正式挂失(包括社会保障应用正式挂失和银行账户正式挂失),在密码未丢失、卡片在激活状杰、卡片消磁的情况下不需要办理挂失,可以直接换损坏卡。
办理方式:申请人向原发卡地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不可异地补换。补换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不收费。
[16:06:05]提问 25、【水***】 (16:00:47)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詹召华】
网友您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规定: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按照上述规定,清理重复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费时,不论参保人员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企业职工,均只退还被清理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资金,按规定应计入统筹基金的缴费不予清退。
[16: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