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严把环境准入关、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积极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落实环境要素保障。今年以来完成环评审批项目20个,排污许可证办理29件,完成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核定28家次,完成7个项目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规范涉企检查,提升监管效能。编制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整合检查事项8个。开展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杜绝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截至目前,累计自查执法笔录500余条、行政处罚案卷33件、行政许可案件30件,均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科学谋划项目,推进绿色转型。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针对性开展项目储备,共谋划生态环境领域项目14个,2025年2个项目获得中央污染防治资金。围绕六大板块积极推进“双招双引”,大力发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类活动,培育壮大环境服务业“五上”企业。今年以来,培育环境服务业3家,招引项目1个,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产值96亿余元。(撰稿:张昭;审核:吕雷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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