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不断探索优化监管方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源头把关,科学审批推进绿色发展。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充分挖掘辖区减排潜力,2025年保障34个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替代。2025年完成7个项目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累计交易金额6.5万余元。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各环节时限,依法加快审批,实行网上即审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开展。主动靠前服务重点项目,对重点项目环评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提出预审意见,帮助项目加快落地。严把项目环评关,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2025年,县级审批项目24个。强化排污许可审核工作。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排污许可“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实行排污许可证进行网上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2025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23张。
刚柔并济,帮扶执法提升监管质效。建立正面清单。筛选并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目前,东至县有31家企业被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构建“技防”+“人防”监管体系。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手段,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建成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已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6座、重点河流湖泊水质自动监测站11座,所有自动站均实现监测数据联网和实时监控;从“现场检查”向“无感执法”、从“事后惩戒”向“全程防控”转变。“帮扶+指导”提高治理水平。针对部分企业环保能力薄弱和环保法律知识不足等问题,通过政策宣贯、技术培训、现场示范、“体检式”帮扶等方式送技术、送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全民参与,凝心聚力筑牢生态共识。以“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回应及时”为重点。常态化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等内容,让公众知晓环境状况,保障知情权与参与权。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目前,已对4起投诉进行有奖举报奖励。用心用情处置环境投诉。畅通环境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办理工作机制,落实“收集、研判、交办、承办、回复”闭环管理,开展领导带案下访和开门接访。2025年受理并办结投诉件153件。发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持续开展“公众开放日”“环保五进”等活动,宣传环境保护工作成果与环保知识,激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凝聚社会共识。(撰稿:姚璟;审核:吕雷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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