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池州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等文件规定,通过机构申请、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经会议研究同意拟将东至达康血液透析中心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一、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东至达康血液透析中心
机构地址:东至县尧渡镇206国道河西路洁源城3幢、4幢
诊疗科目:内科;肾病学专业/医学检验科(协议)
二、公示期限
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向东至县医疗保障局反映(受理电话:0566-2550001、2550018;通讯地址:东至县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北门二楼;邮编:247200)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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