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行政权力运行、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精准脱贫、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26项目录,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7条,基本实现水利领域全覆盖。浏览点击量53600余次,实现了政府信息的有效公开。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整改力度,及时查缺补漏。根据政府信息第三方测评巡查情况通报以及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第一时间响应,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加强与政务公开办的沟通,确保信息整改发布工作方向明确,整改有效。同时,加强自查,不断向其他政务公开工作靠前的单位学习,帮助互查,使政府信息发布和整改工作先行一步。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注重高质量公开。以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助力精准脱贫,助力河(湖)长制工作、助力水利工程建设、助力提升营商环境。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围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行政权力事项公开。着重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方面的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做好水利部门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公开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系公益机构申请,予以部分公开。
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挖掘力度,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鼓励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多写信息及时发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通过平台统一规范发布。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强化政府信息撰写人员、信息发布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三道审核力度,结合政务公开平台系统的自动检查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水利局子网站作为水利系统对外宣传,加强政务公开,保障民众知情权和参与度的阵地,根据省、市、县和新《条例》要求不断优化栏目设置,设立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政务服务等栏目。二是进一步专题专栏建设。设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部门项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财政专项资金等专项专栏。三是持续强化重要政府信息公示制度。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对接,对业务工作中需要公示的内容推送至县本级进行公示,在保证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强化了联动,进一步促进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在机构改革之后,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层层压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良好。对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实行通报督查制度,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及时在子网站公开新《条例》,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二是在政务公开网站首页建立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微信QQ群、学习强国等政务公开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三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