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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00 来源:县水利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61号东至县水利局,邮编:247200,电话:0566-7011524,传真:0566-701152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水利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32条。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1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8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01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36条、应急管理信息27条等。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进行多方位解读,今年我局以各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16条。三是强化主动回应,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注涉水热点、焦点,截至目前,部门信箱回复6条、主动回应97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县水利局全面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文件,发布规划,截止12月份我局未制定发布相关类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目录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二是设立为民服务窗口,服务咨询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室及各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具体工作。二强化业务水平专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强化日常巡查、监测工作,认真对照第三方测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2022年整改测评发现问题共计15

2022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规范、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信息较少,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规范发布信息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确保基础信息公开高标准化。突出公众关心涉水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与公众的互动沟通。二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开展丰富动漫、图片、视频等多样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工作亮点。优化涉水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实行一次性清单告知、缩短审批时限等方式,优化涉水行政审批,2022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0件;开展3次“局长走流程”活动,通过转换角色、变换视角,体验窗口办事各个环节和流程,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涉水问题,1-12月累计解决人民群众涉水难题共计6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