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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县卫健委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dongzh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306/0/page_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尧南路12号,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0608,传真:0566-70206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持续深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641条,其中县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9548条,新冠疫情防控、健康中国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等重点工作内容发布1509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4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东至县卫健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2010年以来我单位无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一是在县政府网的县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和“卫生健康”目录,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涉及卫生健康方面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二是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以服务对象为核心,将部分事项逐步整合进实体大厅,进一步优化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承诺时限,精简审批证明材料,实现线上“一网通办”。三是加强 “健康东至”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增设“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和“卫生健康”栏目。
(五)监督保障
加强管理培训,为政务公开工作配置相应的工作人员,并且不定时进行职责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对上级巡查反馈政务公开问题,积极整改并及时反馈。 2021年我委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委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2021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方面,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各界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加强调研和业务培训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群众需求和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各股室、各单位现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素质,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开展情况:依托卫健委“健康东至”公众号开展疫情防控通报,实时更新疫情防控动态,让群众通过权威渠道高效便捷知悉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东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