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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1:16 来源:东至县信访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联系(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1号政务中心1楼,邮编:247200,电话:0566-7026167,传真:0566-702616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省、市、县政务公开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东至县信访局扎实落实上级要求,不断强化意识形态与新闻宣传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现将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本局网站、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重点信访工作推进、人事任免、公开服务事项清单和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情况。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5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督办、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2022年度,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信息发布上,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2022年度,我局无规范性文件、无政策性文件、无规划类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按照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开设栏目,召开相关科室负责人专题会议,制定政府公开网站栏目责任分解表、局门户网站栏目责任分解表、要求各责任科室及时更新相关栏目,重点做好服务群众信访工作的政务公开。规范运维“东至信访局”微信公众号,真正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三审”制,责任制,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2022年我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府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二)改进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省、市相关公开条例规定,增强执行政务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自觉意识;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策解读业务水平;三是强化重视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