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8:17 来源:东至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文化大楼二楼,邮编:247299,电话:0566-255004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一是聚焦医疗保障工作重点,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发布医疗保障最新政策,同时以文字、图片、视频、政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2023年共发布信息276条,重点栏目发布信息45条。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做好医疗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审批信息等栏目信息,2023年共发布相关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落实专人管理,加强栏目巡查力度,多措并举确保信息安全。截至2023年度,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做好相关栏目信息发布、更新工作。二是以“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民生工程宣传月”、在线访谈等多种活动开展为契机,向群众“面对面”宣讲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主动解疑答惑。2023年解答政策咨询21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3000余份。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各股室、中心密切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制度,确保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高效公开。三是对照县政务公开办通报反馈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023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股室、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还存在一定的偏差。二是虽然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不断完善,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明确工作要求,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到股室(中心)、到人,不断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内容,大力发挥政策明白纸、展板、现场咨询等多种宣传方式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我局不断进行工作创新,探索以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511日,在东至县政府网开展“东至县门诊慢特病医保政策专题解读”在线访谈,与网友现场互动,回复提问17条。815日,召开东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局分管负责同志向媒体、医药机构代表和参保群众代表等介绍了2022年以来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情况。围绕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我局联合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录制、制作缴费操作视频,在今日东至等新媒体平台上发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好评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