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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32 来源:龙泉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至县龙泉镇党政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龙泉镇龙泉东路68号,邮编:247282,电话:0566-8068002,传真:0566-806823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泉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7条,涵盖财政资金、民生实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就业创业、社会救助、义务教育以及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衔接等重点内容。并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大决策公开力度,通过发布征求意见稿,对龙泉镇重大决策进行预公开,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贯彻落实政务公开信息“三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防止内容产生偏差,杜绝公开敏感信息、涉密信息,确保栏目内容符合更新要求规范。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县政府网的龙泉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监督保障和基层两化等栏目信息发布。二是完成基层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龙泉镇政务公开专区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专区建有政府信息查询区、依申请公开受理区、文化展示墙以及休息区,并配齐卧室查询机、电脑、打印机、会议大屏等现代感十足的硬件设备。今年以来,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新闻发布会各1次,专区累计接待企业咨询500余人次、受益群众达1000余人次,帮助解决各类难题200余个。三是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衔接工作走深走实。建立15个村(居)务公开专栏,按照“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程度、公开监督”四公开要求,由专人负责村务公开信息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巡查工作,认真整改上级测评反馈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2023年我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考核,龙泉镇在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中获“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各领域信息分工不明确,政务公开各类制度有待完善。二是政策解读不够生动活泼,解读质效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常态化发布惠民政策、热点实事,加强回应实效,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做法:

2023年,我镇学习借鉴有关村(居)务公开优秀经验做法,根据县级有关文件,制定龙泉镇村(居)务公开制度与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带领15个村(居)开展村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搭建平台,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建立15个村(居)务公开专栏,将财务收支、惠农惠民补贴、民生工程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通过镇村干部入户走访问事、群众说事等方式收集议题,进行民主协商议事形成决议,并将决议在村务公开栏、“监督一点通”、村组微信群进行系统公示。累计公开惠民惠农类信息5000余条,召开议事会议40余次,解决村民急难愁盼事项100余个。

健全机制,加强村务档案管理。按照“一村一柜”的标准,建立健全村务档案制度,将公开期满的材料分期分类装订成册,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醒目位置设立惠民惠农政策咨询专区,提供相关政策查阅咨询、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各村(社区)共存档案1500余份,解答村民咨询200余条,涉及公开事项50余项。

监督考核,提升村务公开质量。设置村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展村务公开效能评议,随时接受村民监督。不定期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2023年镇党政办联合镇纪委组织下村督查10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0个,各村(社区)意见箱共收到意见书40份,化解村民纠纷10余起,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